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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道是: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某公司忽然收到了一纸传票,说自己侵犯了某天才公司的某项外观设计专利权。仔细一看诉状和证据材料,才发现自己公司的名称被莫名其妙写在了商品详情页里,且冠以“生产企业”之名。
无辜成了被诉侵权产品的制造商,真是百口莫辩。这么大的委屈,当然要“击鼓鸣冤”。在我方代理律师仔细研究案卷后,我们针对原告的13项证据材料一一质证,并且找到证据证明:
1、CCC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试验报告中显示我方代理的某公司没有生产被诉产品型号,所检测的产品与涉案专利完全不同。
2、根据被告二提供的线索,查到另一家公司的CCC证书里有被诉侵权产品的型号。这恰巧与被诉产品的型号一致。 于是,顺腾摸瓜,向法院力证:CCC认证书中显示,2018年8月21日该证书已撤销,而被用于被告一经营的网店中的CCC认证信息完全系被告一在其网店虚假宣传。此外,被诉产品本身及包装上均无某公司的信息。被诉产品不是我方代理的某公司生产,某公司不应该承担被诉侵权责任。而根据被告二提供的线索,我方代理律师更是当庭在被诉侵权产品上查到案外一家公司的CCC证书上不仅恰巧有该型号数码产品,且其销售的产品外观与被诉侵权产品一致。最终,我方代理的某公司,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事实上,这件事还没结束。最终我方又代理了某公司诉这家让我们无端惹上官司的淘宝卖家,让他们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相信“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蛛丝马迹中寻找破局之道,也是我们秉持的专业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