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盐田区专利申请资助计划操作规程》,相关资助的条件和数额如下:
一、申请国内发明专利的资助标准:
(一)在申请人请求实质性审查并缴纳有关费用后,每件给予资助人民币1000元(但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批准费用减缓的,在资助标助额度内,专利申请费和审查费按实际支出给予资助);
(二)取得专利证书后,每件给予资助人民币1000元,委托专利代理服务机构代理的,每件增加资助人民币500元。
二、申请国外发明专利的资助标准:
在取得专利证书后按不同的国家分档次给予一次性资助(每件最多资助2个国家):
(一)在美国、欧盟、日本等国家取得的发明专利每件资助10000元;
(二)设有专利审批机构的其他国家或地区每件资助5000元;
(三)在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申请发明专利的每件资助2000元;
(四)PCT申请资助:依照PCT规则提交国际专利申请的专利项目,经审查符合资助条件的,单位申请的每件最高补贴5000元,个人申请的每件最高补贴3000元。